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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投资中国 - 概述

2021 年 2 月 20 日0

中国投资简介

投资领域

在进入中国市场之前,核实您希望开展业务活动的领域是否对外商投资开放至关重要。直到最近,中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改委")还会同中国商务部("商务部")定期发布《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目录》")。该目录列出了鼓励、限制或禁止外商投资的领域。《目录》中未明确列出的领域均对外商投资开放,而限制投资的领域经特别批准或与中国本地共同投资者合作后方可进入。

自 2015 年(自由贸易区)、2018 年(全国范围)和 2021 年(海南自由贸易港)起,国家发改委和商务部以《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取代了《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与以往不同的是,《负面清单》不仅列举了禁止和限制的投资领域,还大幅减少了限制投资领域的数量。这些负面清单(一份适用于自由贸易区,一份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其他地区)每年公布一次。

如果您打算在中国投资,查阅负面清单是第一步。最重要的是核实您想投资的领域是可以自由进入还是禁止进入,或者您是否需要中国合作伙伴或特殊审批。确定上述情况后,您就可以计划投资的下一步,即选择合适的投资工具。

投资工具

传统上,中国法律允许三种外商投资载体:代表处("代表处")、中外合资企业("合资企业")和外商独资企业("外商独资企业")。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法》于 2020 年生效以来,随着《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和《外资企业法》的废止,所有作为法人的外商投资载体(即合资企业和外商独资企业)都等同于中资法人,享有不低于中资企业的市场准入待遇。唯一的主要例外是《负面清单》中规定的准入限制。

在构想好要投资的领域或地区之后,选择最合适的工具来实现自己的目标同样重要。以下是对上述工具的简要介绍:

代表处

代表处是历史上第一个允许外商在华投资的机构。最初,营利性和非营利性代表处均可设立。但随着时间的推移,设立营利性代表处的可能性已被取消,代表处作为外国投资者 "测试 "和评估中国市场的工具,其重要性得以保留。然而,随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最新发展和改革,以及《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登记管理条例》(2018 年)的修订,代表处迅速失去了吸引力。

代表处不是法人,因此不能直接在中国雇用当地人员。雇用过程应通过中国劳务中介和派遣公司进行。代表处最多只能(通过其总部)聘用三名外籍员工作为代表。

代表处不能从事营利活动,即不能成为营利中心,而只能作为其外国总部的联络处 (例如,为总部与其中国客户/供应商之间的沟通和谈判提供便利)或进行市场调研 (仅为总部的利益)、参加交易会和展览会以及总部商品/服务的促销活动。

另一方面,驻华代表处应根据其为总部创造的实际利润在当地纳税,如果无法计算,则根据其为总部创造的核定利润(通过 "成本加成法"或 "核定利润法")在当地纳税。

传统上,设立代表处总是比设立有限责任公司更快。然而,随着最近公司设立程序的变化,情况已不再如此。设立代表处所需的时间可能与设立外商独资企业或合资企业相同,甚至更长。此外,要获准设立代表处,海外总部必须是成立两年或两年以上的法人。

与外商独资企业或合资企业相反,代表处的外国总部没有义务向代表处支付注册资本。但是,这里需要强调的是,在任何情况下,如果代表处不能独立创收,其总部有责任承担代表处自身产生的所有费用。

代表处的管理简单明了:代表处设一名首席代表,最多可设三名代表。

代表处的清算可能与公司的清算一样复杂和漫长,可能需要数月时间。一般来说,代表处经营的时间越长,清算程序就可能越长越复杂。

总之,对于那些不打算在中短期内在中国开展实际业务和创造利润活动,但需要一个简单的结构来与现有客户/供应商联系,或打算扩大客户/供应商基础,同时保留其海外实际业务的投资者来说,代表处仍然是一个有用的工具。

中外合资企业

合资企业(股权型或合作型),是投资者希望进入中国市场的首选方式,他们希望与中国合作伙伴共同分担风险,同时依靠中国合作伙伴的专业知识和对当地市场的了解。

传统上,合资企业与外商独资企业的主要区别之一在于公司治理:在合资企业中,一些重大决策(由法律本身规定)应由全体一致通过,因此极有可能陷入僵局。

必须指出的是,目前外国投资者选择合资企业的主要原因是,他们认为中国合作伙伴在公司内部(而非作为外部合作伙伴)的支持对于投资的成功是绝对不可或缺的,或者是因为《负面清单》将中国合作伙伴的参与作为一项要求。

随着《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法》的颁布以及中外合资企业法律法规的废止,现行法律已将合资企业和外商独资企业统一为中国内资企业。因此,下文将把合资企业的使用、治理、设立和清算程序与外商独资企业一并分析。

外商独资企业

外商独资企业是指股东为非中国法人或个人的有限责任公司。因此,外商独资企业可以从事其经营范围中所列的所有营利活动,可以自由、直接地雇用中国和外国个人(前提是该外国个人符合在中国就业的条件,参见 "劳动与就业 "相关章节),并独立于其股东承担相应的公司义务。

以前,设立外商独资企业是一个漫长而复杂的程序,从最初提交中国政府部门要求的文件开始,可能需要长达 3 个月或更长时间。但如今,国家和当地部门进行了改革,简化了设立程序,大大缩短了时间:在一些城市,外商独资企业现在可以在几天内成立,并在不到一个月的时间内投入运营(从法律角度讲)。要进行公司注册,外国股东应提供一些文件(其中包括其护照或经当地公证处/海外政府办公室认证并经主管的中国大使馆/领事馆公证的公司注册证书),并应签署相关的中国申请表、任命书、外商独资企业章程和中国租赁协议。

从这个意义上讲,在签署租赁协议之前,核实为设立外商独资企业而选择的办公室/场地是否适合该公司在中国开展的活动是非常重要的:事实上,不仅办公室本身具有适当的使用用途(例如,商业用途用于零售活动,办公用途用于咨询服务和办公场地,工业用途用于生产活动等),而且在极少数情况下,我们会遇到办公楼本身被列入黑名单的情况,虽然这种黑名单不会影响公司注册程序本身,但会给公司的运营带来不便。

与以往的立法不同,目前在中国设立外商独资企业没有最低注册资本的要求,因此理论上,外国股东即使出资 1 元人民币也可以设立公司。此外,以前实际缴纳注册资本的时限已被取消,股东可以在公司存续期间的任何时间(一次性或分期)缴纳出资。但应注意的是,中国政府部门有酌情权要求外国股东提供 "足够 "水平的注册资本,以办理公司设立手续。

我们还必须强调的是,与许多司法管辖区的通常做法相反,注册资本一旦用完,就不能再自由重组,而应由股东申请增加注册资本或股东贷款:考虑到这些程序可能需要时间(在某些情况下长达几个月),并会给公司带来额外成本,我们始终建议根据外商独资企业的实际运营成本及其预测现金流来确定注册资本数额。

股东/股东会是外商独资企业的最高决策机构,其成员一般按出资比例享有表决权。外商独资企业的治理结构应至少由三人组成:一名法定代表人(或首席执行官,也可兼任外商独资企业总经理)、一名监事和一名财务总监,但也可根据股东的需要而更为复杂,因此可拥有董事会(3 至 13 名成员)、监事会、总经理和副总经理。

法定代表人在外商独资企业中扮演着非常重要的角色:事实上,他不仅是有权代表公司签署全部具约束力文件的人,而且还是在民事、行政和刑事法律下代表公司的人,并可能对外商独资企业本身的所有不当行为和违规行为承担初步责任。这也意味着法定代表人可能成为所有限制其个人权利和民事权利措施的对象(如旅行限制、未来担任董事会成员职务的限制、其他限制人身自由的预防性措施等)。

关于外商独资企业的实际运作,专门有一章讲述公司印章。与许多司法管辖区不同的是,公章在中国非常重要,因为它们可以媲美经公证/认证的签字:因此,任何盖有公章的文件都将使外商独资企业对第三方具有约束力,因此,谨慎管理和妥善保管这些印章以避免风险和责任至关重要。外商独资企业至少拥有 5 种印章:

公章:这是最广泛使用的一种印章:一般来说,用于与公司变更或活动相关的所有文件(如增加/减少注册资本、开设/关闭分支机构、清算、开设/关闭银行账户等),以及“证明”公司文件复印件的真实性(如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在实践中,还经常用于合同和其他文件的盖章。合同章:一般用于签署合同和其他双边和多边具有约束力的文件。财务章:通常与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章一起用于公司银行签发的文件或与公司银行有关的文件。法定代表人章:该印章与公章和财务章一起用于公司银行签发的文件或与公司银行有关的文件,也可与合同章一起用于签署合同和其他双边及多边具有约束力的文件,也可与公章一起用于公司活动或程序相关的文件。发票专用章:用于在公司开具的纸质税务发票上盖章。

但根据外商独资企业的实际运营情况,可能会签发其他印章,如海关印章、翻译印章等。

外商独资企业外币业务另有专章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法》,原则上允许外商独资企业将在中国境内合法取得的出资、利润、资本收益、资产处置所得、知识产权许可使用费、补偿、赔偿或者清算所得等,以人民币或者其他外币自由汇出或者汇入中国境内。这意味着外商独资企业可以按照银行和国家外汇管理局的相关程序,向其股东或第三方支付海外款项。但在实践中必须注意到,在某些情况下,银行手续可能相当耗时,因此在计划此类汇款时应考虑到时间因素,以避免出现问题。

最后,我们想简要分析一下外商独资企业的清算程序:事实上,虽然最近的改革缩短并简化了公司的设立程序,但清算程序却只简化了很少一部分:清算程序涉及注销外商独资企业以前注册过的所有机构(例如,市场监督管理局、海关、税务局),并将接受税务局的深入审查,以确定以前的所有税款都已正确缴纳。可以说,由于需要让第三方了解股东的清算意图(以便任何债权人可以提出其债权主张:需要45天)、注销注册程序和关闭外商独资企业银行账户,从提交文件到关闭银行账户并将任何未付资金汇给外商独资企业股东,平均清算过程至少需要6个月,但如果出现问题或违规情况,则可能需要一年以上的时间。

为了缩短清算时间,对外商独资企业进行妥善管理(以便在注销登记阶段不会给政府部门造成麻烦)、妥善保存和归档会计账簿以及严格遵守注销登记程序(与中国的其他程序一样)是非常有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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